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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扣分可到户籍地交警大队报名参加培训

来源:东亚 [2013-5-22]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东亚讯(记者 吕孟阳) 5月20日9时,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区交警大队迎来了参加驾驶人审验教育培训的第一批学员,当天有5名驾驶人参加了培训。

  另外,为了方便驾驶人培训,长春市内驾驶人不必到之前指定地点培训,可到户籍所在地交警大队参加培训。

  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区大队车宣科科长薛舒中介绍,持有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以及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校车驾驶人,进行校车驾驶资格驾驶证审验时都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培训。

  “今天一共有5个人,本来是6个的,但有一个人迟到了,所以他没有参加上这次培训。”薛舒中表示,报名参加培训的驾驶人如果在当天迟到时间达到30分钟以上,是不允许参加当次培训的。

  “根据规定,驾驶人户籍所在地在哪个区,就可以到哪个区的交警大队报名培训。”薛舒中表示,为了方便驾驶人参加培训,需要参加培训的驾驶人现在不再只能到培训中心参加培训,只要到户籍所在地的交警大队就可以报名参加培训。

  参加审验教育培训的驾驶人周政安说:“朝阳交警大队在本大队举办驾驶人审验教育培训班,方便了我们驾驶人。过去,我们在驾驶证审验时,有记分的情况下,需要到西三道街的驾驶人教育训练中心学习,路途遥远,有时候由于参加学习的人多,当天去了还排不上号,就得多次往返。现在好了,到审验窗口审验时发现驾驶证有记分,能够就近参加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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